一、為提倡學生參與社會公共服務,並培養關懷社會、服務學習精神,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自114年起實施學生公共服務措施,提供學生回饋社會之學習機會,並利學生藉此瞭解政府部門為民服務之思維及作法。
二、為擴大「學生公共服務」效益,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擬於7月及8月辦理暑期專案,參與學生服務時數至少50小時,在完成講習並通過考核後排班服務,結束核發服務證明。有興趣參與之學生請以電子郵件向服務地點之機關報名,服務地點及資格如次:
(一)外交部領事事務局(機關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3~5樓;電話:02-23432808;電子郵件:boca4001@boca.gov.tw),限大專院校在學學生;
(二)外交部中部辦事處(機關地址: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1樓;電話:04-22510799;電子郵件:taichung@boca.gov.tw),限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在學學生;
(三)外交部雲嘉南辦事處(機關地址: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2樓之1;電話:05-2251567;電子郵件:yct@boca.gov.tw),限大專院校在學學生。
三、有關服務時間、報到須知及服勤須知,請參閱本局網頁之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學生公共服務申請說明」(https://www.boca.gov.tw/cp-56-7713-c6061-1.html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