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宣傳|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《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服務行動計畫》

申請資格:15-35歲青年至少6人(含)以上組隊、研提12小時(含)以上志願服務方案,依申請類別不同最高可獲得新臺幣3萬元至10萬元行動金。

另為鼓勵學生社團從事志工服務,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本年度試辦(新增)專案型服務方案,鼓勵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內登記有案之學生社團、學校及民間團體,組織15至35歲之青年志工團隊至少10人,每案於6-9月至少服務18小時,獎勵金為最高新臺幣8萬元(含稅)。

相關網址:https://youthvolunteer.yda.gov.tw/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