✨全新上線✨
社會議題行動獎勵計畫申請開跑囉!
▶️ 申請資格及條件:
(一)申請人須為本校大學部或研究所碩、博士班在學生。
(二)以個人或團隊形式提出申請,成員得為本校教職員或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在學學生,惟需超過50%為本校在學學生為原則。
(三)每人每學期原則上以擔任一件計畫申請人為限。
(四)入選第一階段者,應參加本校全人教育中心安排之活動風險管理相關培訓。
▶️ 申請時間及程序:即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(五)截止,請繳交下列文件紙本至全人教育中心,並將電子檔寄至yangd7@ntnu.edu.tw。
(一)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議題行動獎勵申請書。
(二)審查計畫書:以3至5頁為限,內容含主題、緣起與目的、服務場域與對象、執行方法、活動風險管理、分工與執行期程、預期成果等。
(三)執行期程:以一學期為原則,必要時得延長至一學年。
▶️ 申請主題類別與原則:
(一)主題由提案團隊自發性構想,包含但不限於以下議題:生態環保、教育輔導、衛生保健、文化傳承、社區總體營造、社會福利、休閒運動、國際服務等。
(二)議題行動原則須包含了解需求、議題探討、事前準備、行動實作、引導反思、成果分享與評量等規劃。
▶️ 獎勵方式:
(一)第一階段審核獎勵:
1.審核結果依實際評分核定等第之。
2.每案視審核等第獎勵新臺幣 1,000 元至 3,000 元不等。
3.入選之個人或團隊須於規定時間內檢附期中進度報告書,始得請領第一階段獎勵。
(二)第二階段「績優團隊獎勵評選」:
1.活動執行完畢後,申請人應於規定時間內繳交執行成果報告書。
2.評選前三名各 1 案及優選數案,第一名頒發獎勵金新臺幣 1 萬 5,000元整,第二名頒發獎勵金新臺幣 1 萬 2,000 元整,第三名頒發獎勵金新臺幣 9,000 元整,優選頒發獎勵金新臺幣 6,000 元整,名次得從缺。
3.獲選者應派員參加成果分享會簡報之。
▶️ 審查委員暨程序:由本中心邀請專家學者3至5名及學生代表1名進行各階段審查;若無申請者或無條件符合者從缺。
⚠️ 申請團隊若超過 10 人(含)以上,得申請「行動領航員」協助議題行動執行與反思,相關事項悉依本校「行動領航員工作指引」辦理。
⚠️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得視實際需求另行公告之。